2024

12/05

18:30

来源: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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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沙依巴克区西城街酷客烧烤店、武永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公告沙劳人仲字〔2024〕第723号

沙依巴克区西城街酷客烧烤店、武永梅

本委受理张建龙诉被申请人沙依巴克区西城街酷客烧烤店、第三人武永梅关于工资、经济补偿金等争议案件,因你单位和你下落不明,本委采取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和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和你公告送达沙劳人仲字〔2024〕第723号案件的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和你应当在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逾期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定于2025261630分在本委仲裁二庭(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宝山路半山湾畔221号)开庭审理上述案件。如你单位和你未到庭参加庭审,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沙依巴克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1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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