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7/15

17:07

来源: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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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乌鲁木齐市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劳动保障权益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我局起草了《乌鲁木齐市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劳动保障权益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建议的,可在202572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建议:

1.通过电话方式反馈意见请拨打:0991-468071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可将意见发送至:1742810355@qq.com

3.通过信函方式可将意见寄至: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9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

附件:1.乌鲁木齐市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劳动保障权益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乌鲁木齐市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劳动保障权益服务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202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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