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6/04
16:47
来源: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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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我局起草了《乌鲁木齐市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建议的,可在2025年6月1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建议:
1.通过电话方式反馈意见请拨打:0991-468071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可将意见发送至:1742810355@qq.com;
3.通过信函方式可将意见寄至: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9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
附件:附件1:乌鲁木齐市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管理服务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乌鲁木齐市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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