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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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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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财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财政重点工作及人民群众关心期盼的民生热点,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财政工作信息,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时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依规主动公开,及时发布财政信息

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权责清单、惠民惠农政策等信息。2025年在市政府网站财政局公开栏公开发布信息47件,其中:公示公告15件、政务公开6件、扶贫资金和政策情况2件、预决算信息16件、减税降费信息3件、政策法规及相关解读1件、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专栏3件、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信息1件。

(二)健全依申请公开渠道,强化为民服务理念

优化当面提交申请、信函申请、电子邮件申请等方式,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实现多渠道、多路径申请,提高申请公开办理便捷度;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制度和流程,规范答复文书格式,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质量。2025年市财政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1件,主要为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等方面信息,均已在时限内答复。

(三)优化政府信息管理,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流程。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政务公开“分级”审批流程(由起草科室、分管局领导、主要领导等建立三级审批制度)及保密“分级”审查程序(由起草科室、保密责任科室、分管局领导等建立三级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完整、安全。二是定期开展公开自查。全面排查已公开信息内容,重点核查信息错敏词、内容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发现问题立纠立改,同时举一反三,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完善规范、透明的财政预决算公开制度。实现财政预决算公开及时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的有机统一,全面提升财政预决算公开水平,打造阳光财政,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四)统筹财政资金资源,保障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一是有效保障全市政务服务公开平台建设。2025年安排政务服务运行和市人民政府网保障维护经费437.21万元,“19365”政务服务平台优化经费4450万元,安排益民大厦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2000万元,全市政务云服务项目经费8950万元,提升全市政务服务及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各族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二是强化我局政务公开主平台运行管理。突出市人民政府网站财政专栏政务公开主平台地位,积极维护各栏目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规范性,有效提升了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方法,持续提高财政专栏政务公开水平,为公众提供更优质的政务公开服务。三是拓展公众知悉财政信息渠道。建设运营微信公众号,严格把控发布审核,及时有效发布财政信息,全年发布宣传信息166条,主要发布公众关注的热点及焦点信息,提升公众阅读体验。

(五)强化监督检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制度。经常性开展政务公开自查自纠,组织开展全市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检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见效。2025年对全市2024年政府决算、部门决算,2025年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细化程度、公开方式,以及财政支出的真实性。重点关注以前年度预算公开检查抽查发现的问题,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实现市本级、区(县)预决算公开检查全覆盖,对发现的问题坚持即查即改,突出整改成效,大幅提升了我市公开质量。2025年,在自治区预算公开检查中,我市政府预算公开得分满分,部门预算公开及综合得分均在99分以上,全疆排名第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4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1.6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有待加强,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发布规程不够熟悉,存在信息传递滞后、信息发布延迟现象;二是政务公开公示相关内容不够严谨,校对信息数据不够仔细,审核把关不够严格,有时出现错敏词现象;三是政策解读公开表述形式单一,主要以文字方式解读,创新意识不强。

针对上述问题,拟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信息公开相关操作规程,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业务水平;二是优化流程管控,压实各环节责任,严格落实“谁公开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同时利用政务电子外网错敏词核查辅助功能,多重校对审稿,确保信息发布质量。三是优化政策解读表述形式,综合运用图文、图表、简易图等形式进行解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社会层面、基层领域延伸,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2025年乌鲁木齐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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