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7/15
17:02
来源: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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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司律许决〔2026〕(01)44号
张彦荣等12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准予张彦荣等12人律师执业并颁发律师执业证。
1.新疆联恒律师事务所 张彦荣
2.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赛德尔·沙衣提
3.新疆赛天律师事务所 马英杰
4.新疆蓝誉律师事务所 刘昕楠
5.北京市京师(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阿热依·库尔班
6.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王一丹
7.新疆梦维律师事务所 张乙凡
8.泰和泰(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乔丽盼·阿尔肯别克
9.新疆庸和律师事务所 王晨晨
10.新疆华央律师事务所 赵国祥
11.北京市京师(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邢月
12.北京天驰君泰(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方霞
以上准予律师执业人员自本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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