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6/22
18:02
来源: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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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司律许决〔2026〕(01)33号
张颖婕等8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准予张颖婕等8人律师执业并颁发律师执业证。
1.新疆赛天律师事务所 张颖婕
2.新疆聚广律师事务所 王鑫钰
3.新疆金仕成律师事务所 刘梓芊
4.新疆浙诚律师事务所 古扎丽·努尔
5.泰和泰(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柴翰林
6.泰和泰(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张珂丹
7.泰和泰(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白 杨
8.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丁 磊
以上准予律师执业人员自本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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