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6/22
18:03
来源: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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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司律许决〔2026〕(01)34号
张立敏等10人:
关于变更律师执业机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变更律师执业机构的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准予张立敏等10人变更律师执业机构。
姓 名 原律师执业机构 变更后律师执业机构
1.张立敏 新疆聂子律师事务所 新疆大典律师事务所
2.薛茹丹 新疆聚广律师事务所 新疆国法律师事务所
3.吴成红 新疆怀景律师事务所 山东地义(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4.彭素萍 泰和泰(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5.李欣 新疆大典律师事务所 江苏昊程昊(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6.热沙来提·肉苏力 新疆新昀嘉兰(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7.木尼热·阿布力克木 新疆苏碧律师事务所 新疆苏碧(沙依巴克区)律师事务所
8.古丽米热·吐尔逊 新疆苏碧律师事务所 新疆苏碧(沙依巴克区)律师事务所
9.冀艳蕊 新疆新蓝天律师事务所 上海申浩(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10.王青松(兼)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北京观韬(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请于自本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律师执业证。
2026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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