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4/27
19:26
来源: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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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司律许决〔2026〕(01)9号
杨欣等5人:
关于变更律师执业机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变更律师执业机构的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准予杨欣等5人变更律师执业机构。
姓 名 原律师执业机构 变更后律师执业机构
1.杨 欣 新疆九揽律师事务所 山东地义(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2.杨 彳 新疆新蓝天律师事务所 泰和泰(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3.章建民 新疆基本律师事务所 新疆百法律师事务所
4.李建平 新疆大典律师事务所 新疆百法律师事务所
5.赵 丽 新疆新轩律律师事务所 新疆百法律师事务所
请于自本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律师执业证。
2026年 4 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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