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4/16
12:33
来源: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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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司许决〔2026〕4号
马萍:
关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机构变更(转所)申请材料已收悉。经审核,符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机构变更(转所)的法定条件。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决定:
准予马萍(执业证号:A33101262100002)变更执业机构至沙依巴克区天和法律服务所。
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请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本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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