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4/17

19:14

来源: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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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张仁福、段晓东)

新司鉴许决2026019

张仁福、段晓东

关于注销登记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司法鉴定人注销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司法鉴定许可证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管理办法》(司发通201083号)规定,本机关决定:

1.准予新疆西域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人张仁福终止司法鉴定活动,注销《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执业证号:650124129009

2.准予新疆西域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人段晓东终止司法鉴定活动,注销《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执业证号:650124129004

上述司法鉴定人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本决定书、《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原件至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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