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1/09
12:56
来源:
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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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决策工作的规范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编制与管理,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2026年1月9日起至2026年2月9日。
二、征集范围
(一)制定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有关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重要的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四)制定开发利用或者保护空气、水、土地、森林、草原、矿产、生物等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五)制定开发利用或者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风景名胜区以及其他重要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六)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七)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反馈建议方式
社会公众如有事项建议,请按照以下方式反馈,并在邮件主题或者信函封面注明“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
(一)电子邮箱:wlmqssfj2023@163.com
(二)信函邮寄:乌鲁木齐市司法局314室,联系电话:0991-4689532,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河滩南路486号,邮编:830004。
(三)依法不予公开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请不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并请在纸质版材料中注明不予公开的依据。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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