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1/25
15:57
来源:
乌鲁木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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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乌鲁木齐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现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民政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坚持“三重一大”问题集体讨论,召开党组会议11次,研究审议重大行政决策议题148个。结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将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通过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国家宪法日”等活动,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民政系统中得到有效实施。开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民政法律法规学习33次,开展集中学法6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1次。
(二)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通过平时、年终考核,谈心谈话、日常提醒谈话等形式考核干部工作表现,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7人。组织1名县级领导和17名科级干部开展了2023年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考试,成绩均达到80分以上,增强了干部对法律法规学习效果。组织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20次,并通过法宣在线、学习强国、新疆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不断提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出庭应诉为原则、不出庭应诉为例外”做到“有诉必应”。今年我局应诉1次,做到应诉率100%。连续多年聘请元正盛业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全年审查合同(协议)8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3份,提供法律咨询10件,协助处理信访矛盾问题3次。
(三)按照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乌政办〔2023〕61号)文件要求,对2023年5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对主要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的20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对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内容抵触或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替代以及适用期已过或调整对象已消失的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2023年印发规范性文件2件。认真检视法治督查反馈问题,并建立长效机制,围绕反馈4条问题逐一落实到相关科室并整改完毕。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组织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的抓手不够,缺少突破口,存在着等相关部门安排再落实的情况。
二是宣传贯彻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办法不多,还停留在对工作人员的宣传讲座层面,向社会、人民群众送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精神的宣传普法活动还没有完善开展起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年度计划,充分利用好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机制和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媒体,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使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融入工作,指导实践。
二是理清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根据我市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公共服务等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民政法治化水平。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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