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10/22
11:39
来源:
乌鲁木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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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经市民政局梳理、研究,拟对4件文件予以废止、6件文件予以失效,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10月22日至10月30日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B座1626室
联系电话:0991-4634409
附件:
市民政局予以废止文件目录
乌鲁木齐市民政局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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