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6/19
18:21
来源: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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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3日至6月14日,乌鲁木齐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9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市公安局党委全面认领、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巡察反馈4个方面13条内容38个具体问题,制定出台《整改方案》和具体整改措施《责任清单》,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
针对反映到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够系统深入,履行新时代公安工作职责仍有弱项等问题,市公安局党委通过压实主体责任、深化政治建警、深化法治公安建设、从严管党治警等有效工作措施,集中力量全力转变工作作风、切实解决了一系列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经过6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组反馈的38个问题,市公安局已将35个问题整改到位,尚未整改到位的3项问题,正在积极推进中。
下一步,市公安局党委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持续抓好各项整改工作,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从严从实、坚持不懈,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我们将加强研究,深化整改,积极回应关切。公开期限: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7月9日(1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991-4918433(工作日:10:30-19:30);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邮政编码:830063。
中共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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