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9/07

11:33

来源:

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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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科技创新券政策引导作用,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营造更好的科创服务环境,以满足我市日益增长的科创服务需求,根据《乌鲁木齐市“红山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乌科规〔2026〕2 号)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度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机构入库范围

可提供创新券支持范围内相关科技服务的独立法人机构,科技服务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已入库科技服务机构不需要重新入库,信息变更需向乌鲁木齐科技信息服务中心提交变更备案。

创新券支持服务类别为:研究开发、技术转移转化、企业孵化、技术推广、检验检测认证、信息技术、工程技术、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科技咨询及其他科技服务等专业化科技服务机构。

二、入库方式

科技服务机构入库采取自愿申请、择优选定的方式,分为直

接入库和审核入库两种方式。

(一)直接入库:以下科技服务机构可直接入库。

1.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概念验证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及中试平台;

2.市级及以上科技型企业孵化器;

3.市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企业技术中心、技术转移科技服务机构及科技成果评价机构;

(二)审核入库:不符合直接入库条件的科技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经专家评审公示后,纳入科技服务机构库。审核入库的科技服务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有开展服务的固定服务场所,具备专业的服务团队和服务能力;

2.提供的主要服务产品符合创新券使用范围,具备开展科技服务的相关资质,有相关业务基础和服务案例;

3.管理制度完善,有明确的服务目录、服务规范及收费标准,且所提供的科技服务收费应按相关财务制度和收费管理规定执行;

4.三年内无严重信用记录。

(三)追加入库:在补助兑现过程中,对于已完成有效服务未入库的服务机构开展追加入库工作。追加入库采取审核入库方式进行。

三、材料要求

申报资料包括申报书和相关附件资料,附件资料与申报书内容相互印证,服务机构入库申请承诺函需加盖公章。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同时线上提交清晰扫描件。

四、申请程序

(一)组织申报。请各区(县)科技部门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市科技局网站页末“应用入口”中的“乌鲁木齐市科技计划项目统一申报管理平台”(http://124.117.238.98:8001/)进行网上申报,上传电子扫描件申报资料。首次申报的需先进行单位注册,获得单位账号后,方可建立用户申报账号。申报时间9月27日19:30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审核推荐。各区(县)科技部门作为推荐单位,负责对本区域内申报入库的服务机构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进行初步审核。系统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28日16:30时。

(三)材料报送。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并准备申报材料,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送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推荐审核,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纸质版至乌鲁木齐科技信息服务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88号。

五、咨询电话

乌鲁木齐科技信息服务中心:阿依努尔  朱瑞睿  0991—4882909  4665589

平台技术支持:乌鲁木齐科技信息服务中心 刘福林 0991-4665589

 

附件1:《服务机构入库申请承诺函》

    2:《服务机构入库申请表》

 

 

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