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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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7

来源:

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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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乌鲁木齐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围绕我市“三三五”产业和重大民生领域科技创新发展任务,加快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市级重点实验室,促进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融合发展,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度乌鲁木齐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

(一)支持方向

结合我市“三三五”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围绕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绿色食品、纺织服装等产业,以及氢能、人工智能+、绿色算力、低空经济等产业领域,聚焦民生领域发展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究。

(二)申报条件要求

1.有良好的科研基础,技术特色突出,具有一定引领支撑本行业发展能力,具有承担国家、自治区或市级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效果良好。

2.拥有学术水平高、开拓创新精神强的学术带头人 2 名以上(有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主持参与国家、自治区重点项目经历),实验室主任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应具有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类应具备行业同等水平和能力);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 15 人,队伍年龄、专业结构合理,原则上具备合作培养研究生能力;企业牵头建设实验室的,固定研究人员应当不少于8人。

3.具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实行统一管理、开放式使用,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原值)在 500 万元以上。

4.科研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完善,创新文化氛围良好,近 3 年未出现环保、安全、科研诚信、科研伦理等方面不良记录,未发生重大违法或失信行为。

5.依托单位承诺为实验室提供必要的建设运行经费和条件保障。企业类重点实验室每年应当提供基本的建设运行经费。

6.申报重点实验室要体现优势和特色,原则上要具备以上基本条件。

7.以联合组建形式申报的,除依托单位之外的共建单位一般不超过3家,依托单位应与共建单位分别签订共建协议书。

8.申报单位为驻乌高校、院所,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的,需围绕研究方向联合本行业企业进行共建,签订共建协议,企业承担任务不少于三分之一。

9.申报重点实验室原则上不得与自治区科技厅、工信厅等厅局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其他科技创新平台方向与内容重复。

10.申报重点实验室名称应统一按“乌鲁木齐×××重点实验室(2026年度)”格式填写,其中“×××”指具体研究方向或内容。研究方向或内容应定位精准,不宜宽泛。

二、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

请各区(县)科技部门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单位通过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wlmq.gov.cn/wlmqs/c119139/bm_com_list.shtml)页末“应用入口”中的“乌鲁木齐市科技计划项目统一申报管理平台”(http://124.117.238.98:8001/)进行网上申报,上传《乌鲁木齐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及相关附件佐证材料。首次申报的需先进行注册,获得单位账号后,方可建立用户申报账号,乌鲁木齐科技信息服务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平台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10 月31日20:00。

(二)申报推荐

各区(县)科技部门对申报单位的资质、申报书、佐证材料等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于2026年11月5日19:00前过OA报送至市科技局。

(三)组织评审

1.实地考察。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组、区县科技局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单位实验室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考察,提出实地考察反馈报告,明确提出符合基本建设条件的申报名单。

2.会议评审。市科技局组织行业领域专家对区县推荐的申报单位进行会议评审,根据评审情况,提出重点实验室拟认定名单。

3.公示发布。对拟认定重点实验室名单予以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发布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名单,签订《乌鲁木齐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书》。

4.材料报送。公示通过的申报单位需在公示结束期后5个工作日内,将签章齐备的《乌鲁木齐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A4双面打印胶装,一式1份,带所有附件材料)纸质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社农科531室(地址:市政府二联办1号楼五楼531室)。

三、咨询方式

市科技局社会发展和农村科技科

范振九0991-2313701

张素平0991-2840075

乌鲁木齐科技信息服务中心(申报账户及技术咨询)

刘福林 0991-4693806 


附件:1.乌鲁木齐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

      2.重点实验室认定指标体系

 

                                      乌鲁木齐市科技局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