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6/11
12:27
来源:
乌鲁木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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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计划于2026年9月组团前往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市开展科技合作交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6年乌鲁木齐科技合作交流团项目第三方服务协助单位公开询价采购,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采购人:乌鲁木齐市技术创新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采购地址:乌鲁木齐天山区新民路72号广电局四楼
项目名称:2026年乌鲁木齐科技合作交流团项目
项目内容:暂定于2026年9月中上旬,乌鲁木齐科技合作交流团赴吉尔吉斯共和国比什凯克市开展为期4天的科技合作交流。主要采购内容如下:
(1)拟开展不少于4次对接活动:拟在吉尔吉斯斯坦的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科技型企业和孵化器等单位开展不少于4次对接活动,与当地单位、驻吉单位进行科技交流合作对接。
(2)拟举办2场企业科技交流合作推介会:拟在吉尔吉斯斯坦举办2场规模在40人左右的企业科技交流合作推介会,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当地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商协会、科技型企业和孵化器等单位代表和在当地的中资企业代表、中国留学生代表进行科技成果(项目)路演、产业技术人才供需清单发布、相关政策宣传推介、座谈交流等活动。
(3)办理出国手续:协调相关单位办理全套出国手续。
(4)签订合作备忘录:争取促成乌鲁木齐市科技局与吉尔吉斯斯坦科技管理相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组织等签署合作备忘录。积极促成签订合作协议乌鲁木齐市高校、科研院所与吉尔吉斯斯坦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签订合作协议。
(5)布局国际技术转移网络节点、离岸孵化器:促成在吉尔吉斯斯坦布局1个国际技术转移网络节点、离岸孵化器等科技服务载体。
(6)邀请外方参加国内活动:邀请吉尔吉斯斯坦相关单位代表参加2026年在乌鲁木齐市举办的“一带一路”跨区域协同创新合作活动。
二、项目预算范围
18万元(人民币)以内(不包含出访人员的机票、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护照制作费),具体内容包括:
(1)会务费:在吉尔吉斯共和国比什凯克市举办2场企业科技交流合作推介会。要求活动规模为40人左右/场,活动场地配备投影、音响、麦克风、设备及技术人员;第三方机构需提前订购文件袋和准备会议材料,提供摆放水牌、桌签、文件袋等服务,设置茶歇等会场服务;出访行程中聘请日常及会议专业翻译(口译)和推介会专业服务商务人员的费用。
(2)前期联络对接费:出访前期的准备和沟通过程中,与当地政府科技管理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孵化器及企业进行的邮件往来、文字材料、备忘录的翻译及交流所产生的费用。
(3)实地、对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的科技创新中心、比什凯克国立大学、吉尔吉斯国家科学院、吉尔吉斯斯坦工商联、比什凯克经济特区(高新技术园区)、吉尔吉斯国立技术大学等科技管理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企业等单位座谈交流、办理邀请函等出国所需对接产生的全部费用。
(4)第三方机构人员差旅费:出访行程中第三方机构聘请的专业翻译和工作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费。
(5)市内交通费:市内交通、接送机等产生的租车费用。
(6)其他费用:保障2026年乌鲁木齐科技合作交流团出访项目中不在所上1至5项列示但必须产生的其他费用。
三、供应商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9. 本项目特定要求:供应商应在俄罗斯联邦莫斯科市、圣彼得堡市和吉尔吉斯共和国比什凯克市有广泛的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领域对接资源,需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10. 可在政采云平台完成采购任务。
四、响应文件要求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企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4. 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企业简介、基本情况表、近三年业绩情况(需提供服务案例);
6. 服务方案及实施计划书(包括出访预算,格式自拟);
7. 真实性承诺书,供应商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格式自拟);
8.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9.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0.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1.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的信用报告;
12. 上述响应文件按序排列,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响应文件应密封,在信封正面标明采购项目和供应商单位名称,并在封口上加盖供应商单位骑缝公章。
五、其他说明
响应文件一式三份,请于截止日期前以EMS快递寄送或送至: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民路72号4楼。
采购截止时间:2026年6月19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鲁木齐市技术创新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邮编:830000
联系人:李亚婕,电话:0991-7830765
联系人:王晗瑶,电话:0991-7830761
乌鲁木齐市技术创新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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