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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8/20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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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融媒体中心/新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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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生 暖民心丨稳岗扩岗政策延续 惠企利民再加力

新疆网讯(记者史传芝)今年,自治区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政策,以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助力劳动者提升职业技能,兜牢失业保障底线。

8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政策执行期追溯至今年1月1日,截至今年12月31日结束。具体包括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优化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相关人员介绍,落实落细各项政策的同时,各地也将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扎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同时,强化基金风险防控,确保政策安全有序运行。各地将加强对正常生产经营企业法人及个体工商户、已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就业登记等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核验。对属于不予发放、停发、追回情形的,停发并追回多发待遇。同时扎实开展高风险业务预警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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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在经办模式上,继续采用“免申即享”方式,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精准发放,以短信等方式告知企业政策信息和资金用途,经企业确认领取后发放返还资金。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协助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劳务派遣单位仍采取主动申请的方式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每招用1人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1500元。

劳务派遣单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经办模式及资金分配方式,参照稳岗返还政策实施。

优化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列入各地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职业中类与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一致、数字和绿色职业等级证书之一的,可按初级、中级、高级分别申领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不得和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

对取得多项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在每人每年1次补贴基础上增加2次补贴次数,共计不超过3次。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证书应与申领人所在企业生产经营岗位实际需求及所属行业职业技能需求直接相关。(记者史传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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